一、 公司对展销中心的支持
1、 本着共同发展的愿望,公司向展销中心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援,并须将展销中心的相关资料纳入公司宣传资料和广告活动中。
2、 公司有义务在相应的经销商宣传广告中注明展销中心的名称和链接图示。
二、 展销中心的义务
1、 因展销中心行为对公司造成名誉、经济等损失,由展销中心承担相应责任。
2、 展销中心未经授权不得使用与乙方的商标、商号名、徽标、标志和产品名称易混淆的名称、商标、服务标志、徽标或标志的全部或一部分。
3、 展销中心按《*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本经销区域内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并有义务协助公司处理该地区侵犯知识产权的事件。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昆山创业路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创业中心 联 系 人:施智勇 电 话: 转121 传 真:0512— 邮 箱: 网 址: 邮政编码:21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