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简介 2003年1月27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了2002/95/EC指令,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简称RoHS指令。基本内容是:从2006年7月1日起,在新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产品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害物质。 RoHS指令发布以后,从2003年2月13日起成为欧盟范围内的正式法律;2004年8月13日以前,欧盟成员国转换成本国法律/法规;2005年2月13日,欧盟会重新审核指令涵盖范围,并考虑新科技发展的因素,拟定禁用物质清单增加项目;2006年7月1日以后,欧盟市场上将正式禁止六类物质含量**标的产品进行销售。 客户需提供的材料: 1. 成品样品两个,用于核对报告。 2. 清单上所有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字迹清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报告,**过一年无效,需重测)加盖整合测试申请公司的公章,并加盖公章,一致性声明等证明材料。 3. 完整填写的整合测试申请表及保证书,出报告种类(中文或英文),并提供报告上相应的中英文。 4. 材料清单(BOM)。 5. 成品的结构简单剖视图(建议提供,以便核对)。 6. 提品测试报告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