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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吸污槽罐车及防腐提桶式垃圾车2007-0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市宝安区网上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就宝安区环境保护局防腐吸污槽罐车及防腐提桶式垃圾车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BACG2006036954 
招标项目名称:宝安区环境保护局防腐吸污槽罐车及防腐提桶式垃圾车 
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项 
42050 A包防腐吸污槽罐车 辆 2 见招标文件 
45831 B包防腐提桶式垃圾车 辆 1 见招标文件 

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 于2006年12月12日13时至2007年01月02日9时期间从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ba.szzfcg.cn)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在2007年01月02日9时前确定,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网后点击“拒绝”或“撤销”。 网上响应投标后但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距投标截至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通知招标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通知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招标机构将视其网上违规操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2)整车已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国家经贸委)汽车产品公告和国家环保局车辆排放达标公告;
3)整车已取得3C认证证书,并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免税车辆图册》;
4)要求生产厂家对储运强酸强碱性工业原液或工业废液的专用车有三年以上的改装经验;
5)车辆代理销售商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销售代理证书或专项授权书;
6)投标人在国内有2个或以上的同类设备的使用用户(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答疑事项:2006年12月26日12时前将对标书的疑问在网上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前将集中答疑结果以网上公布方式告之各投标人。 
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具体操作为在上述第4点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投标响应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应标或在开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 2007 年01月02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2007 年01月02 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会议室 (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31号财政局对面二楼) 
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路东路40号(财政局对面) 
邮政编码: 518101 
传真电话: 0755-27758320 
网上操作咨询: 游先生 0755-27758321 
保证金咨询: 李先生 0755-2775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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